华东数控: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由于借款纠纷向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大连中院向威海华东数控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送达了民事诉状等诉讼材料。
大连中院审理后,作出(2018)辽 02 民初 12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
支付借款本金 3,500 万元,按年利率 4.875%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 24%
支付迟延利息及违约金。公司依法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
院”),辽宁高院作出(2019)辽民终 104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1 日、12 月 19 日、2019 年 7 月 11 日、8 月 20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的《关于收到重大诉讼材料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9、107、2019-038、048)。
二、进展情况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高金科技协商后,已经根据大连中院作出的《民事
判决书》将高金科技借款本金 3,500 万元、借款合同期内的利息 855,983.33 元、诉
讼费 239,194 元、迟延利息及违约金 28,137,666.67 元,共计 64,232,844.00 元支付
给大连中院。其中:
1、借款本金、借款合同期内的利息及诉讼费共计 36,095,177.33 元,由大连中
院先行转付给高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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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迟延利息及违约金 28,137,666.67 元,因公司已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申
诉,暂未判决,将在公司再审申诉结果出具之日或 2020 年 4 月 19 日(二者取最
早时间)由大连中院转付给高金科技。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诉讼执行费 131,872.00 元已于同日支付给大连市财政局。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本次诉讼会导致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减少约 790 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度报告为准。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已就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20,788,925.25 元,应付利息 4,615,892.23 元,本次诉讼
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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