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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监事会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4-09-1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
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人员,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有效任期内,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
工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四、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对
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监事:何禹云、王小会、潘强彪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