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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9-30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
象为 301 人,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张有志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双已离职,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
对象人数调整为 299 人,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645.50
万股调整为 1,622.70 万股。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获授本期限制性股票的 299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确定的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人员,其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有效任期内,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并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最近3年内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