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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董事及高管人员)行权情况的公告2014-11-25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董事及高管人员)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非高管人员)的
行权股份已于2014年3月14日登记上市。因激励对象中的部份高管人
员在2014年2月份有卖出股票交易记录,为避免短线交易,董事及高
管人员单独申请在本次行权。
       2、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三期办理行权,第二个可行
权期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本次申请行权在第二个可行权期
内。
       3、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4,000份。
       4、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
       5、 本次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自本次行权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
       6、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4名激
励对象的1,404,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
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201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将有
关申请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反馈意
见,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并经
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1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2)股票期权数量:2,667万份。
    (3)分期行权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经过
一年的等待期之后,计划分三次行权,在满足相应的业绩条件的前提
下,三次行权的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     30%
 第一个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     30%
 第二个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     40%
 第三个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行权价格:21.33元。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确定授权日为2011年12月29日,授予136名激励对象
共2,66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33元。
       (三)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1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为 2,632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5 人。
       2、2012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
施结果及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70.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2 人,行权价格调整为 16.33
元。
       3、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因公司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0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43.60
万份。130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
内可行权 1,003.08 万份股票期权。
       4、2014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因公司 5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去世,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4 人,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179.80 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225.86 万份。根据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的实施结果,行权价格调整为 16.23 元。124 名激励对象在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 953.94 万份股票
 期权。
      5、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
 结果及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
 整为 2,076.75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1 人,行权价格调整为
 10.74 元。
                      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激   该次变              该次变
             该次行    该次取消                         该次变
  变动                              励对象   动后期              动后激   变动原因简
             权数量    期权数量                         动后行
  日期                              减少人   权数量              励对象     要说明
             (万份)    (万份)                           权价格
                                      数     (万份)                人数
2011.12.29     —         —          —        2,667    21.33    136         —

2012.1.12      —              35     1         2,632    21.33    135      个人辞职
                                                                          实施 2011 年
                                                                          度权益分配
2012.5.2       —              39     3      3,370.90    16.33    132
                                                                          方案、个人
                                                                          辞职
2013.2.27      —         27.30       2      3,343.60    16.33    130      个人辞职
                                                                          第一个行权
2013.3.18    914.55       88.53       —     2,340.52    16.33    130     期行权、个
                                                                          人放弃行权
                                                                          实施 2012 年
2013.5.21      —         —          —     2,340.52    16.23    130     度权益分配
                                                                          方案
                                                                          个人辞职、
2014.2.15      —        114.66       6      2,225.86    16.23    124
                                                                          去世
                                                                          第二个行权
2014.3.14    809.64       —          —     1,416.22    16.23    124     期行权(非
                                                                          高管人员)
                                                                          实施 2013 年
                                                                          度权益分配
2014.6.17      —         31.72       3      2,076.75    10.74    121
                                                                          方案、个人
                                                                          辞职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序号
                规定的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1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
        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3      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    124名激励对象2012年度考核结果均达
        到70分及以上。                      到70分及以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104号审
        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
                                            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
                                            股东的净利润为36,566.51万元,归属于
 4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利润36,161.69万元,均高于授权日前三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13,575.81万元
                                            和13,299.47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104号审
        相比2010年,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净    计报告,公司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2012年加权平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           36,161.69万元,比2010年增长77.95%;
                                            公 司 2012 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18.90%。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5名激
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去世,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6名激励对象
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2、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24名激励
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行权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
内行权。
       (三)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
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本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一)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本次行权数量等情况
                                          本次行权前持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有的股票期权     数量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数量(万股)   (万股)   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彭寅生      董事/高级副总裁             75.075    32.175          30%

 2      叶渊明      高级副总裁                 102.375    43.875          30%

 3      何    春    高级副总裁                 102.375      -              -
                    高级副总裁/联化(盐
 4      张贤桂                                  75.075    32.175          30%
                    城)董事长
 5      张有志      董事/上海宝丰董事长         75.075      -              -

 6      樊小彬      高级副总裁                  75.075    32.175          30%

                   合   计                      505.05     140.40               19.46%

     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4名,其中118名激励
对象已于2014年3月份完成行权,2名激励对象(何春、张有志)因个人原因放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资格,所获76.05万份股票将统一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按《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股份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
    (三)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已于2014年11月5日前向公司
足 额 缴 纳 行 权 资 金 17,500,000.00 元 , 其 中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款
15,078,96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2,421,040.00元(个人所
得税按实际行权后多退少补)。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2014年11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4]第1145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贵公司已收
到彭寅生、叶渊明等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404,000.00元(大写:壹佰肆什万肆仟
元整)。
    (五)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已经于2014年11月20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
于行权专户。
    四、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第
  二次可行权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按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号》、《备忘录第
  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2、本次行权已满足《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
  项条件,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以行权;
      3、本次行权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来源、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
  权价格及行权期限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号》
  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
                       280,415,571   34.36%          1,404,000   281,819,571   34.47%
流通股)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227,000       1.99%                    16,227,000      1.99%

  04 高管锁定股        264,188,571   32.37%          1,404,000   265,592,571   32.48%

二、无限售流通股       535,809,751   65.64%                      535,809,751   65.53%

三、总股本             816,225,322        100%       1,404,000   817,629,322       100%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