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金香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310,690,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807,7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9%; 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341,498,2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89%(其中,参加本次大 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 69 人,代表股份 43,208,70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 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916,1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18,4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3%(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25,6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18,400 股)。 2、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3、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4、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中小股东同意票 42,606,7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02,0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络投票结 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02,000 股,弃权票 0 股)。中小股东 同意票 42,606,7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1%,反对票 602,000 股,弃权票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中小股东同意票 42,606,7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6,396,843 股,反对票 4,563,058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8.51%(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中小股东同意票 38,107,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反对票 4,563,058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40,896,201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99.82%(其中网 络投票结果:同意票 30,205,785 股,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中小股东同意票 42,606,7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反对票 63,700 股,弃权票 538,300 股)。 何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先生、贺伟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