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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盐城市灌江化工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05-29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盐城市灌江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联化”、“乙方”)与盐城市灌江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灌江化工”、“甲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友好协
商,就盐城市响水沿海经济区内固废处理项目达成合作共识。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江苏联化与灌江化工签署的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合作方介绍
    名称:盐城市灌江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 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子成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921000002711
    成立日期: 2002 年 7 月 4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以上范围按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销售(化学
危险品除外)。
    灌江化工股东情况为: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持
股比例为 60%,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招商服务中心持股比例为 40%。
    二、 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响水沿海经济区内固废处理项目达成如下框
架合作协议:
    1、 双方共同设立环保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以
正式工商登记时名称为准),经营范围为工业固废处理,甲方占据 99%
股份,乙方占据 1%。
    2、 合作公司设立后,甲方负责环保产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土
地挂拍所需的前期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固废处理项目的报批工作;甲
方以合作公司名义获取固废处理项目所需的土地,初步商定为(100
亩-160 亩)之间。
    3、 合作公司获得相应国有土地出让证书后,乙方拟以现金增资
扩股方式,入股合作公司。乙方增资时,甲方应提供合作公司资产评
估报告作为增资作价的依据。增资后,双方股权比例为甲方 30%,乙
方 70%。甲方承诺不寻找任何第三方作为增资对象。
    4、 因整个项目运营所需总投入约 1 亿。合作公司总投入应不少
于 1 个亿。如合作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资金安排,双方确认,以乙方
再次增资扩股形式投入合作公司。甲方承诺不寻找任何第三方作为增
资对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专注于农药、医药和精细与功能化学品领域,致力于在
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
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 双方此次签署的合作框协议,是充分利用公司自身的技术、
资金、管理等优势,进入环保产业的全新尝试。
    四、 风险提示
    1、 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15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
步共识,具体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3、 协议的落实及项目的实施运行,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包括:
市场、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对此,公司将与合作方协调一致,
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从而降低风险。
    五、 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