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5-07-30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42)。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