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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8-22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的通知, 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增持公司股份3,626,943股,增持均价为21.66元,增持金额约为

7,854.54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提出

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

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同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资金不低于 2.2亿元。

           二、增持进展情况

           自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

 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来,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6,598,048股,增持金额约为14,315.56万元。增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

 250,53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增持进展的具体情

 况如下: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万元)      例(%)

             定向资产管理计
 牟金香                        2015年7月24日     22.63        500,000     1,131.46     0.060
                   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
 牟金香                        2015年7月28日     19.44        139,700       271.62     0.017
                   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
 牟金香                        2015年8月19日     21.41        990,090     2,119.72     0.119
                   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
 牟金香                        2015年8月20日     21.91      1,341,315     2,938.22     0.161
                   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
 牟金香                        2015年8月21日     21.66      3,626,943     7,854.54     0.434
                   划

                    合    计                       -       6,598,048     14,315.56     0.790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文件精神。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

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增持期间及增

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