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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近五年监管部门监管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15-11-24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五年监管部门监管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公司”)自上

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

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现将最近

五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履行监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有关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最近五年,联化科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的事项。最

近五年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函》(中小板

监管函【2010】第 6 号)。

    1、《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函》(中

小板监管函【2010】第 6 号)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披露 2009 年度业绩预告增长的修正公

告。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寅生在该公告前 10 日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8.68 万股,成交金额 303.1 万元。
      (1)事实经过

      2009 年 11 月 30 日,彭寅生向董事会秘书申报,拟在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间卖出部分公司股票,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深交

所业务专区报备。

      彭寅生卖出股票明细如下:

                      卖出数量     成交均价
序号       时 间                                成交金额(元)
                       (股)      (元/股)

  1     2009.12.23        20,000        33.01       660,207.00

  2     2009.12.24        30,000        35.31     1,059,200.00

  3     2009.12.25         6,888        35.43       244,066.72

  4     2009.12.28        30,000        35.58     1,067,500.00

        合计              86,888                  3,030,973.72

      2009 年 12 月 27 日和 28 日,公司董事长、总裁和分管财务副总

裁对公司第四季度经营业绩进行例行分析测算后,发现增长幅度将会

超出前期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因此,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于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 2009 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2009-027 号)。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理

解的不充分,对有关业绩预告前 1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有理解偏差,未意识到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前 10 日内也属于窗口期,

以致没有通知相关人员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因此造成彭寅

生之卖出股票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2)公司整改措施

     ①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2010 年 1 月 6 日,在接到深交所专管员询问后,公司立即向深

交所中小企业板管理部提交了《关于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前 10 日

内高管彭寅生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对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寅生违规

卖出股票的行为进行报告。

     ②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并组织学习相关制

度

     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违规买

卖股票行为的具体情况,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

引以为戒,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相

关制度规定。

     ③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一

步严格管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