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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17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协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议签署日)           金额                                         行完毕
黄岩联科小额贷                                                               三年(自其银行融
                  10,000   2015 年 02 月 03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款股份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江苏联化科技有                                                               三年(自其银行融
                  40,000   2016 年 06 月 13 日      5,654.3   连带责任保证                        否
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台州市联化进出                                                               三年(自其银行融
                  30,000   2016 年 02 月 18 日            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口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德州)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辽宁天予化工有                                                               三年(自其银行融
                   5,000   2016 年 03 月 21 日        340.8   连带责任保证                        否
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盐城)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2014 年 12 月 08 日     1,037.23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台州)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2016 年 08 月 13 日     3,611.85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湖北郡泰医药化                                                               三年(自其银行融
                   5,000   2015 年 05 月 26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工有限公司                                                                   资发生之日起)
Project Quartz                                                               五年(自其银行融
                 120,000   2017 年 02 月 23 日   109,014.12   连带责任保证                        否
Bidco Limited                                                                资发生之日起)

    合     计    255,000                         126,658.30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6,658.3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2%。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2017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
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
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谨慎作出的决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黄娟、王莉、周伟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