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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贵金属钯、铂等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催化剂,由于上述贵金属价格高昂,
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
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
司将开展贵金属钯、铂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贵金属钯、铂等期货,严禁进行以逐利为
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持有贵金属钯、铂的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
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
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
的标准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即可。本次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
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
营。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钯、铂等贵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通过期
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因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
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3、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不当等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4、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
际损失。
       5、内控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
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
资金以及银行授信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明确规定,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
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
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
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
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
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钯、铂等贵金属
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
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目前需求
的贵金属钯、铂等为期货交易品种,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
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的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
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