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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11联化债”2019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12059          债券简称:11 联化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联化债”2019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2月20日
       最后交易日:2019年2月20日
       债券摘牌日:2019年2月21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19年2月21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发行的联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联化债”、“本期债券”,债券代
码:112059)至2019年2月20日将期满7年。根据《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2月21日支付2018年2月21日至2019年
2月20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1联化债”,债券代码“112059”。
    3、发行规模:人民币6.3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7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11联化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
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7.30%不变,同时公布了本期债
券回售的实施办法。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11联化债"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11联化债”公司债券回
售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
售申报数据,“11联化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剩余托管
量为6,300,000张。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2年2月21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2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2月21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本金兑付日:2019年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年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无。
    11、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18年
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本公司长期信用
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安排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债券“11联化债”的票面利率为7.30%,每10张面值
1,000.00元的本期债券(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3.0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58.40元。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73.00元。
    1、计息期限:2018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
    2、债权登记日:2019年2月20日。
    3、债券摘牌日:2019年2月21日。
    4、兑付兑息日:2019年2月21日。
    三、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2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联化债”持有人。
    四、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
息。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次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
及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五、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2月21日摘牌。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
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楼
    联系人:蹇敏生
    联系电话:010-85556392
    传真:010-85556405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