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步 步 高:监事会关于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2017-09-1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
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监事会已对有资格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劳动者与
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公
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监事聂建民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
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