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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终止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7-09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代码:002252)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一、终止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30-14:30在“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就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
 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重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
 况的公告》)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 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莱士中国”)
 通知,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正在共同筹划股份变更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指
 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
 证券代码:002252)已于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7月3日及2017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事项申请继
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1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且不超过2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
    2017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通知,经其与本次
交易对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的审慎
研究和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初步确定为:同方股份拟以向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
士中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合计购买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持有的上海莱士
29.90%的股份。双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认购同方股份发行的股份,同方股份收购上海莱士的股份。2017年7月19日,同
方股份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莱
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交易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相关各方就交易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四、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一)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本次重大事项自启动以来,同方股份、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及相关各方积极
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对
具体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由于本次交易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的事前审批,并须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交易各方虽然不断细化和完善交易
方案,就交易方式等关键条款进行反复探讨和沟通,但截至目前未获得相关主管
部门的认可或同意。鉴于此,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条件不够成
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
终止本次重大事项。
   (二)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生产
 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结合自身未来发展需求,不断拓展业务机会,
 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未来公司及本次重
 大事项相关各方将寻求机会推动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继续合作。
    (三)本次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将于2017年9月21日(周
 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