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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股票(证券
代码:002252)自2018年9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莱士与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及其下属子
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Tianc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天诚
国际”)拟共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已于2018年2月23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
司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
10日、4月17日、4月21日、4月28日、5月9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18-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8-009-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
进展公告》、《2018-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4-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公告》、《2018-0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20-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22-上海莱士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3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3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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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0日,公司与科瑞天诚的全资子公司天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Tiancheng Fortune Management Limited,天诚财富”)、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签署了《购买资产意向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初
 步意向。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业务均在境外,涉及
 多个国家和地区,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同时,本次重组涉及中
 国境内和境外多个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备案事项。本次重组方案仍在不断商讨、论
 证过程中,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
 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
 停牌的议案》,同意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该议案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18-04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
 公告》。
     因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相关信息,为
 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
 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
 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
 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
 年5月2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49-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1日、6月23日、6月30日、7月7日、
 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8-050-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2
牌的进展公告》、《2018-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2018-06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1-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2018-06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9-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2018-07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8-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8 月 21 日 , 公 司 通 过 全 景 网 提 供 的 服 务 平 台 ( 全 景  路 演 天 下
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并于8月22日披露了《2018-084-上
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富而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主要业务均在境外且分布于
不同大洲的多个国家,标的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也较为分散,所处地区文化差异
较大,以上特点给各中介机构的尽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相关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相关方案各方需要较长时间论证。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与协商,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
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无法在2018年8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6号准
则》”)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2018年8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
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85-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3
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08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
公告》。
    在本次重组复牌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下列重组各项工作:(1)与相关各
方完成本次重组方案论证、确认工作,就本次重组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
行股份数量等重组具体方案和事项与交易各方进行继续沟通、论证及协商;(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
各项工作;(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文件;(4)积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
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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