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1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
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
董事投票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公 司 2018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正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 1-9 月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18 年 1-9 月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1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