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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旻辉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
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4、《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订了较为
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
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2018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公 司 201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528,820,301.18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2,899,100.72元,减
去2018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84,568,575.68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59,510,223.86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30%;公司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为: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依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建设规划,
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
况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利润
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确定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