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7-03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
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范自力受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
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
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范自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
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
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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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
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董事会秘书:王洋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七号
邮政编码:610045
电话:028-68724787
传真:028-84173422
公司邮箱:wisesoft@ wisesoft.com.cn
公司网址:www.wisesoft.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提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审议《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9 月 1 日刊登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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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范自力,基本
情况如下:
范自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出生,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四川省公安厅军事工业保卫处和经济犯
罪侦查处科长,武侯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现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4、征集人不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
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议案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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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9 月 18 日(每个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
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
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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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武侯区武科东一路 7 号
收件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5
电话:028-68727816 13678149491
传真:028-841734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
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
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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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
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特此公告。
征集人:范自力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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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四川川大智胜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在相应栏
序号 表决事项 内划“√”表示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
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
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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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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