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7-03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5人,代表股份
47,94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15%。公司关联股东未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未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投票表决。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0人,代表
股份数47,943,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93%;
2. 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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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3.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股份数
13,889,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9%。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人数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94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886,43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反对 2,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本议案已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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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麻云燕、董楚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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