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7-04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人员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前因离职而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0 名调整为 118 名,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640 万份调整为 638.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160 万份的数量不变。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范雄、郑念新、杨红
雨、李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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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
予数量的公告》详见登载于2017年1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7-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1月25日
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授予 118 名激励对象 638.50 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范雄、郑念新、杨红
雨、李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公告》详见登载于2017年1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公告编号2017-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1月25日
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北京华安天诚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
资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3,744万元向北京华安天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华安天诚”)进行增资,认购其1,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
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华安天诚23.08%的股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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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增资北京华安天诚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详见登载于2017年1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2017-04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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