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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6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8-02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四川川大
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原行权价格为 24.01
元/股,此次调整后,行权价格为 23.89 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
数)。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范雄、郑念新、杨红
雨、李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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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
格的公告》详见登载于2018年5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5月26日
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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