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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1-2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翼蓝天”)提供1,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华翼蓝天的流

动资金。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互信基础,此次对

华翼蓝天财务资助,有利于增进双方合作。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风险

防范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华翼蓝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GU ZENGWEI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华翼蓝天

3,464,550股的股权质押给川大智胜。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方案。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雷维礼、范自力、刘阳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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