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9-03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站及
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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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该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
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6.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
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期权计划行权价格由 24.01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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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整为 23.77 元/股。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
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25,626,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
关规定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调整公式如下:
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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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
(三)调整结果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行权价格为23.89元/股,此次调整
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23.77元/股(行权价格保
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未侵
犯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
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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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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