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2-1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
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四川省七重空间虚拟现实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七重空间”)提供2,8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七重空
间在北京建设大型科普体验馆。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业务发展前景较好,且风险防范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方案。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光正、范自力、车晓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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