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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30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茂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裕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顾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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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32,641,249.15                 2,598,609,875.80                           -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03,783,344.47                 1,995,657,040.79                            0.4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8,480,240.25                   11.71%         1,257,691,787.26                  1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77,524.27                  -48.51%           69,286,726.19                  40.9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263,787.21                  -53.02%           62,293,620.32                  43.0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91,486.69                   -6.31%          172,439,719.05                 -24.1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00%                    0.11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00%                    0.11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8%         -0.37 个百分点                   3.44%             0.93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617.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78,107.6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1,725.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758,582.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48,943.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1,298.59

合计                                                                            6,993,105.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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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25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5.50%    216,868,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1
                                            其他                1.75%     10,688,48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2
                                            其他                1.50%      9,165,5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刘国栋                                      境内自然人          1.11%      6,752,1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3%      6,312,900

侯仁峰                                      境内自然人          0.92%      5,602,500

李岩                                        境内自然人          0.85%      5,183,497

白艳明                                      境内自然人          0.82%      4,981,554

陈武                                        境内自然人          0.72%      4,393,804

高雪筠                                      境内自然人          0.71%      4,3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216,8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868,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10,688,488 人民币普通股            10,688,488
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9,165,500 人民币普通股             9,165,500
信托计划

刘国栋                                                                     6,752,100 人民币普通股             6,752,1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12,900 人民币普通股             6,312,900

侯仁峰                                                                     5,6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5,602,500

李岩                                                                       5,183,497 人民币普通股             5,183,497

白艳明                                                                     4,981,554 人民币普通股             4,981,55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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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                                                          4,393,804 人民币普通股         4,393,804

高雪筠                                                        4,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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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35.44%,应收账款较期初上升74.4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货款回收速度放
缓。

       2、预付款项较期初上升460.15%,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设备,预付货款。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上升43.73%,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4、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31.12%,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款到期结算。

       5、预收款项较期初上升34.78%,主要原因是差异化产品客户预收款增加。

       6、应交税费较期初上升33.58%,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

    7、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106.21%,主要是原因是本期增值税附征增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本期安
法规要求从管理费用转到税金及附加核算。

    8、营业利润同比上升56.43%、利润总额同比上升52.71%、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77.88%、净利润同比
上升47.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0.9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产品价格提高,公司盈
利增加。

    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52.1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财政补助和折扣款较去
年同期减少。

       10、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6.09%,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期限较长,尚未到回收期。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30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工程材料公司
拟增资扩股,投资方支付保证金。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483.57%,主要原因是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中旬起,对部分装置进行系统性的检修、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原计划于9月底前完
成。因环保设施的升级方案论证周期较长,改造范围也有所扩大,完成时间延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多
数装置已经陆续复产,其他装置的升级改造也将于近日完成。

       该事项未导致前三季度业绩超出原预计范围,公司在对全年业绩进行预计时已充分考虑该事项的影
响。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部分氨纶装置进行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份起对部分装置进行
                                        2017 年 08 月 11 日                    检修的公告》,
系统性的检修、改造、完善配套设施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7
                                                                             84887?announceTime=2017-08-11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97%       至                              35.97%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000      至                                8,00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83.8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芳纶销量增加,但检修对氨纶的销量及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2017 年 07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7-08-01/1203752587.PDF




                                                                                                                          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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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孙    茂 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