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610,8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泰和新材 股票代码 00225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迟海平 董旭海 办公地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电话 0535-6394123 0535-6394123 电子信箱 chihaiping@tayho.com.cn dongxuhai@tayho.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导产品为纽士达氨纶、泰美达间位芳 纶、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上下游制品。 (1)氨纶业务 公司是国内首家氨纶生产企业,纽士达氨纶主要应用在纺织领域及医疗卫生领域,用于增加织物的 弹性,被誉为纺织品中的“调味品”,产能居国内前五位。 氨纶在纺织服装领域已经得到了普及应用,成为必不可少的纺织原料,随着人们对时尚潮流和舒适性 的追求以及消费观念的升级,市场需求量总体呈增长态势。然而,由于业内企业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增长 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模式,产品价格总体呈现周期性的波动,同时原料价格也波动较大,产品及原料价格的波动对氨纶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上一轮涨价周期于2014年上半年结束,之后进入了新的跌价周期,并延续到2015年年终。本轮涨价周 期自2016年7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基本结束,CCF40D氨纶价格指数自28,000元/吨开始,最高涨至38,000 元/吨,最高涨幅35.71%。 伴随着氨纶产品价格上涨的是原料价格的大幅上涨。CCF纯MDI价格指数从2016年初的14,700元/吨开 始一路上涨,2017年11月涨至29,600元/吨,最高涨幅101.36%;PTMEG价格指数自2016年8月的12,560元/ 吨开始,2017年末涨至18,900元/吨,最高涨幅50.48%。从氨纶及原料的价格变化走势来看,本轮氨纶价格 的上涨主要是基于成本推动,且原料涨幅明显高于氨纶产品,整个行业并没有从产品涨价中获得应有的利 润。除主原料外,包装成本和煤改气导致的能源动力成本上涨,也侵蚀了行业的利润。 环保压力的加大,也在2017年对氨纶行业的生态产生影响,三季度的环保督察一度导致行业开工率急 剧下降,库存大幅上升。在宏观政策收紧、环保力度加大、成本费用上升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行业整合 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大幕有望徐徐拉开。 (本节氨纶行业相关数据及图表均引自中国化纤信息网) (2)芳纶业务 公司是我国芳纶产业的开拓者和领军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产能 均位居国内首位,其中间位芳纶产能居全球第二位。泰美达 间位芳纶具有优异的耐高温、阻燃、绝缘性 能,广泛应用于个体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电气绝缘等领域;泰普龙 对位芳纶同时具有耐高温、 阻燃、高强度、高模量等优异的综合性能,不仅是国防军工、安防反恐必需的关键材料,还广泛应用于光 缆、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芳纶行业的竞争相对寡头,目前的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宏观环境、供求形势及竞争手段的变化都会对 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经过十多年的自我调整,2017年行业产生了一些积极变化:一是某国际巨头因战略调 整,间位芳纶、对位芳纶各关闭了一条生产线,加上某军事强国换装,导致全球供应减少;二是国内两家 生产企业因长期亏损退出竞争,低端领域的竞争压力明显减轻;三是受环保因素影响,国内需求增加,但 供应因原料短缺等问题一度减少。受此影响,芳纶逐步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产品价格逐步上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554,900,973.06 1,580,806,475.04 -1.64% 1,598,481,26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67,840.51 58,838,206.00 70.07% 95,185,84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767,552.68 50,853,297.98 19.50% 80,089,146.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378,194.50 325,799,501.36 -5.65% 98,490,046.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0 60.00%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0 60.00% 0.16 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9% 2.99% 1.90 个百分点 4.99%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2,619,002,921.24 2,598,609,875.80 0.78% 2,557,720,52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30,248,324.53 1,995,657,040.79 1.73% 1,936,516,215.2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21,494,740.82 417,716,806.19 418,480,240.25 297,209,18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900,504.81 33,708,697.12 7,677,524.27 30,781,11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003,212.54 30,026,620.58 6,263,787.21 -1,526,067.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57,668.55 96,590,563.81 33,091,486.69 134,938,475.4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32,568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2,093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5.50% 216,868,000 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1 其他 2.40% 14,680,000 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沪秦 22 其他 1.94% 11,828,768 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孙田志 境内自然人 1.16% 7,113,900 0 刘国栋 境内自然人 1.11% 6,752,1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3% 6,312,900 0 侯仁峰 境内自然人 0.92% 5,602,500 0 白艳明 境内自然人 0.82% 4,982,404 0 李岩 境内自然人 0.79% 4,847,997 0 陈武 境内自然人 0.72% 4,393,804 0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氨纶原料涨势明显,推动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产品售价虽有上涨,但涨幅低于原料。受生产 装置检修影响,本年氨纶销量降幅较大,氨纶业务实现的利润出现下滑。面对这种局面,公司积极调整氨 纶战略,在原有的差别化竞争策略基础之上,利用并购机会兼顾实施低成本扩张策略,以低成本、差别化、 高质量、高效率的规模化生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新构筑氨纶业务的竞争优势。 间位芳纶方面,在公司多年的培育耕耘下,防护领域的需求持续上升;同时,受多地环保政策影响, 主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环保领域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根据市场变化,公司适时调整产品售价,确保产品供 应;同时,对产品结构进行梳理,淘汰小批号和亏损产品,工作重点继续放在防护市场的开拓上。在公司 的努力下,防护、环保领域的销量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间位芳纶业务产销两旺,实现的利润大幅增加。 对位芳纶方面,公司多年来的市场培育取得成效,下游需求持续增加,本年呈现出量价齐升的良好局 面;同时,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均有较大提升,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加大对位芳纶粗旦、细旦产品 销售力度,重点开拓防弹市场,经济效益大幅增加。 总体而言,芳纶业务带来的利润增量远远高于设备检修对氨纶业务的影响。得益于此,2017年公司共 实现营业利润12,333.03万元,同比上升79.30%;利润总额12,312.46万元,同比上升65.04%;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6.78万元,同比上升70.07%;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同比上升60.00%。 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氨纶丝 948,229,747.50 103,594,674.60 10.93% -13.16% -18.63% -0.73% 芳纶丝 588,383,981.21 150,134,322.82 25.52% 24.67% 36.49% 2.2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6.78万元,同比上升70.07%,主要原因是本年芳纶业务销量 增加,芳纶业务产生的利润增幅较大;同时,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和银行理财收益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年和上年净利润均 为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106,747,715.13元,上年金额63,869,632.44元。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 月 1 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本年确认其他收益34,729,277.54元,比较数据不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 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39,637.87元,营业外支出 870,988.45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631,350.58元。 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2月14日,公司与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宁夏嘉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2,550万元,占51%;万华节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750万元,占35%;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550万元,占11%;宁 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150万元,占3.00%。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孙 茂 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