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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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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与宁东泰和新材共同申请并
购贷款的议案。
    《关于与宁东泰和新材共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巨潮
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对宁东泰和新材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华氨纶”)、宁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进行增资。宁东泰和新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按照 67%的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增资 13,400 万元,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星华氨纶按照 10%的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增资 2,000 万元。


    3.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建设氨纶、芳纶相关项目,同意公司在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化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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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园 C-59 地块竞拍土地使用权,累计竞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权经营
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4.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更换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经提名委员会
讨论,同意提名陈殿欣女士、孙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经股
东大会选举就任后,高峰先生、樊玮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两名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更换选举部分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殿欣女士、
孙朝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其提名选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
会提名其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详见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5.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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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殿欣女士,中国籍,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烟台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职员、副主任,烟台市国资局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
长,烟台市国资委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产权管理科科长;
2014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期
间,先后兼任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及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
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烟台国鑫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中集来福
士船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等);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目前兼任烟
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万华化工有限
公司董事、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殿欣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


    孙朝辉先生,中国籍,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牟
平区道路运输管理处职员、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职员。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福山区回里镇胡家夼村挂职“第一书记”;2015 年月 7 至 2016 年 11 月,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借调工作;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职员;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副部长;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副部长。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烟台鹏晖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国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孙朝辉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有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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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开的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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