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2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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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
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
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
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