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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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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18 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
民士达”)、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烟台泰和工程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材料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华化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采购纸管、原
料及油剂等,同时向关联方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和工程材料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情况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
见 2018-020 和 2018-042 号公告)。

    2、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与
                                                   2018 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差异
                                 2018 年度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
                                                 发生金额      务比例      金额        (%)
                                                               (%)

 烟台民士达特   销售商品(含燃    7,200.00       6,937.69      2.98%       -262.31

                                             1
                                                                                    临时公告


 种纸业股份有   动力)
     限公司
                购买商品             10.00               0         --     -10.00

                综合服务             50.00           23.00      4.75%     -27.00

                金额小计          7,260.00          6960.69         -    -299.31     -4.12%

                销售商品(含燃
                                    100.00           40.20      4.31%     -59.80
                动力)
                采购包装材料      3,600.00        3,517.55     33.68%     -82.45
 烟台裕兴纸制
   品有限公司   租赁厂房办公
                                    160.00          149.94     30.79%     -10.06
                室及综合服务
                金额小计          3,860.00        3,707.69          -    -152.31     -3.95%

                销售商品(含燃
                                        31           16.77      4.31%     -14.23
                动力)
                购买商品               800          792.12     15.67%      -7.88
 烟台泰和工程
 材料有限公司   租赁厂房办公
                                        60           48.16      9.95%     -11.84
                室及综合服务
                金额小计               891          857.05          -     -33.95     -3.81%

 万华化学集团   购买商品
                                 21,000.00       22,231.14    100.00%   1,231.14      5.86%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3,011.00       33,756.57          -   745.57       2.26%

    由于从万华化学采购的 MDI 价格在 2018 年度持续保持高位,导致总采购金
额超出了年初预计范围。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
新增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批准确认。

        二、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 2018 年度基本相同,详
见“一、1、2018 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迟海平、陈殿欣、孙朝辉
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 年与万华化学之间的关联交易还需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
                                                                               临时公告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占同类业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务比例
                                                                                (%)
                       销售商品(含燃动力)          8,500.00     6,937.69      2.9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   购买商品                         65.00            0          --
    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30.00        23.00      4.75%
                       金额小计                      8,595.00     6,960.69           -

                       销售商品(含燃动力)             40.00        40.20      4.31%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   采购包装材料                  3,000.00     3,517.55     33.68%
          公司         租赁厂房办公室及综合服务        160.00       149.94     30.79%
                       金额小计                      3,200.00     3,707.69           -
                       销售商品(含燃动力)             30.00        16.77      4.31%

  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   购买商品                      1,600.00       792.12     15.67%
        限公司         租赁厂房办公室及综合服务        120.00        48.16      9.95%
                       金额小计                      1,750.00       857.05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
                       购买商品                     18,800.00    22,231.14    100.00%
        限公司

 合计                                               32,345.00    33,756.5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烟台民士达
    烟台民士达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志新,住所为烟台
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 1 号内 2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94842353,
主营业务为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 26,328.37 万元,股东权益为 22,390.11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入 11,223.44 万元,净利润 1,635.71 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2)裕兴纸品
    裕兴纸品注册资本 6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常勇,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栖霞
市中桥镇开发区浙江路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7456783262,主营业
务为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 2,048.13 万元;股东权益为 1,814.93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3,529.39 万元,净利润 250.72 万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3
                                                                    临时公告


司审计】。
    (3)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注册资本 313,974.6626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增太,住所为山
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 17 号,主营业务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
学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带有存储设施
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
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
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 7,691,265.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3,377,873.57 万元;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62,119.34 万元,净利润 1,061,037.99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4)泰和工程材料
    泰和工程材料注册资本 1,676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千里,住所为山东
省烟台市栖霞经济开发区中桥 802 省道以北浙江路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63103283867,主营业务为生产:浸胶线;销售:线、绳、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213.89 万元,股东权益为 1,474.91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26.40 万元,净利润 190.27 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直接持有烟台民士达 15%的股权,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新女士
任烟台民士达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
项的规定,烟台民士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裕兴纸品系泰和新材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的规定,裕兴纸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万华化学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泰和新材集团皆系国丰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
项的规定,万华化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本公司直接持有泰和工程材料 3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马千里先生担


                                     4
                                                                   临时公告


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
项的规定,泰和工程材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烟台民士达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泰美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
浆粕;民士达芳纶纸。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烟台民士
达,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乙方销售芳纶产品;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
所需品种向甲方销售芳纶纸,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
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
率不低于甲方同期常规本白过滤短纤的平均值。
    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浆粕,民士达芳纶纸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
确定。
    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库存处理品售价按照库存产品的账龄和性能,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生产成
本利润率不受上述条款约束。
    付款方式及时间: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结算账期参照销售
方公开销售产品的客户平均收款账期,原则上结算期不超过 3 个月。
    交货方式、地点:送货至买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与烟台民士达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5
                                                                      临时公告



    2、与烟台民士达的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民士达,下同)提供
水、电、蒸汽、劳保用品、备品备件、污水处理及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商务
用车、宿舍等服务。
    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综合服务费用 2 万元(涵盖甲方提供的食堂、安全保卫、
班车、宿舍等后勤项目服务)。
    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可在实际发生时单独签署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服
务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烟台民士达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3、与裕兴纸品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纸管。
    规格、数量和价格: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根据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上一年
度实际成交价格制订。具体规格、数量和价格以乙方开具并经甲方确认的销货清
单为准。
    上述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甲方根据需要
采购其它规格的纸管,可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决定其价格。
    付款:甲方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原则上货到验收合格
一个月后付款。
    交货方式、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
    包装物:为促进资源节约,实现循环利用,甲方可按每个 0.45 元的价格将
纸管包装箱交由乙方回收使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6
                                                                    临时公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购销合同》,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4、与裕兴纸品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泰祥投资,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 1#车间、锅炉房给乙方(指
裕兴纸品,下同)使用,租赁的厂房面积为 10,286.62 平方米,租赁费用为每月
8 元/平方米,月计 82,292.96 元。
    甲方提供乙方园区安全、卫生等服务,每月收取管理费 30,859.86 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泰祥投资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
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
生效。

    5、与裕兴纸品的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裕祥化工,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办公楼一楼东三间办公室
(136.74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使用,租赁费用为每月 15
元/平方米,月计 2,051.10 元。
    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
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 1.50 万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裕祥化工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
协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
后生效。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协议有效期进行适当调整。

    6、与万华化学的采购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7
                                                                     临时公告


   产品
   名称:纯 MDI;    化学品名称: 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名称:CDMDI-100L(H);     化学品名称:碳化二亚胺-脲酮亚胺改性 4,4’-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名称:高纯氢氧化钠
   产地:烟台或宁波
   产品供货与返利:
   具体的供货数量、付款及购买主体以双方盖章确认的“万华化学(烟台)销
售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为准。
   甲方对乙方的返利约定见“万华化学 2019 年 MDI 产品返利合同”。
   产品价格约定:
   本合同中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乙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甲方认可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具体
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与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全
资子公司)签署《2019 年 MDI 产品供货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与万华化
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控股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
有效期均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7、与泰和工程材料的采购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纺丝油剂。
    规格、数量: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根据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甲方销售纺丝油剂,实际交货数量和交货时
间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标准,标准中没有要求
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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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及时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上季度货款,以承兑汇票付款
(以甲方的实际付款方式为准)。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及峨眉山路 1 号。
    为保证供货及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在七日内到货,时间和数量以
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1 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与泰和工程材料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泰普龙对位芳纶纤维、长丝;浸胶线产品。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泰和工程
材料,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乙方销售芳纶产品;甲方客户如需要乙方产
品,可从乙方采购或委托乙方加工浸胶线绳等产品,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
量为准。
    价格: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
为准。
    付款方式及时间: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原则上结算期不超
过 1 个月(采购对位芳纶纤维,购货当月 28 日前完成货款支付,原则上不超过
当月)。
    交货方式、地点:送货至买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与泰和工程材料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9
                                                                 临时公告


    甲方(指泰祥投资,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 2#车间出租给乙方(指泰
和工程材料,下同)使用,租赁的厂房面积为 7,997.2 平方米,租赁费用为每月
8 元/平方米,月计 63,977.6 元。
    甲方提供乙方园区安全、卫生等服务,每月收取管理费 23,991.6 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泰祥投资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
务协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0、与泰和工程材料的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裕祥化工,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办公楼一楼三间办公室(102
平方米)、三楼四间宿舍(100.8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
使用,租赁费用为每月 15 元/平方米,月计 3,042.00 元。
    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
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 1 万元;乙方每月实际使用的电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裕祥化工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办公室租赁及综合
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
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
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泰和工程材料销售
芳纶纤维,是为了依托泰和工程材料的芳纶浸胶线绳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
域,增加产品销量;向其采购油剂,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
降低采购成本;向万华化学采购原料,是为了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同时利用
产地近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土地、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
公司相关资产的收益,并加强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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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
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签署了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
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该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交
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烟台民士达签署的《购销合同》、《综合服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与裕兴纸品签署的《购销合同》、《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
议》、《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4、公司与万华化学子公司签署的《2019 年 MDI 产品供货合同》、《产品购销
合同》;
    5、公司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的《油剂购销合同》、《芳纶购销合同》、《办公
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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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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