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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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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例行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 21.72 亿元,比上年 15.55 亿元上升 40%;累计
实现利润总额 15,776 万元,比上年 12,312 万元上升 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5,636 万元,比上年 10,006 万元上升 56%。
    该报告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177,385,285.8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7,738,528.59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47,913,034.80 元,减当年对股东的分配 30,541,680.00 元,减工程材料子公
司控制权丧失影响 1,898,208.29 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 975,119,903.81 元。
    公司拟以 2018 年末股本总数 610,8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
派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 30,541,680.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944,578,223.81 元,资本公积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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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234,573,216.05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8 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
出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
讯网。
    该预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
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范忠廷、包敦安、邹志勇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并
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
的巨潮资讯网。

    5、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
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
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
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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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
讯网。
    监事会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7、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重新确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忠廷(独立董事,会计学教授)
       委员:陈殿欣(董事)、邹志勇(独立董事)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西全(董事长)
       委员:孙茂健(董事)、马千里(董事)、孙朝辉(董事)、包敦安(独立董
事)
       相关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8、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本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
17 年。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
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9、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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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金额并批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宋西全、孙
茂健、马千里、迟海平、陈殿欣、孙朝辉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中 2019 年与万华化学之间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
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10、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 2019 年度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
授信额度在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之间可以适当调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
进度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
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11、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2、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13、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 8,000 吨/年防
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 8,000 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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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 15,000 吨/年高
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 15,000 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15、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 30,000 吨/年绿
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 30,000 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6、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
议案。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7、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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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董事简历
    孙茂健先生,中国籍,195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曾任
烟台张裕集团香槟酒公司经理,烟台张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
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200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
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茂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
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宋西全先生,中国籍,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研究员。曾任
本公司芳纶筹建办主任、芳纶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2009 年 10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3 年 4 月起任国家芳纶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18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宋西全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

    马千里先生,中国籍,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对位芳纶事业
部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4 月起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千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

    陈殿欣女士,中国籍,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烟台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职员、副主任,烟台市国资局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
长,烟台市国资委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产权管理科科长;
2014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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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先后兼任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及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
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烟台国鑫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中集来福
士船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等)。2018
年 10 月起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19 年 2 月起
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张裕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陈殿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孙朝辉先生,中国籍,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牟
平区道路运输管理处职员、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职员。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福山区回里镇胡家夼村挂职“第一书记”;2015 年月 7 至 2016 年 11 月,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借调工作;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职员;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副部长;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起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
长,2019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鹏晖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国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孙朝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
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范忠廷先生,中国籍,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
注册税务师,山东省税务局培训基地主讲教师。曾任山东烟台财政学校教研室副
主任、将军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 年 2 月起任烟台职业学院
教研室主任,2014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及控股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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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范忠廷先生自 2014 年 2
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邹志勇先生,中国籍,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曾任山
东轻工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
轻工业学院商学院院长,齐鲁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18 年 8 月起任齐
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社科处处长,2017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邹
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邹志勇先生自 2017 年 3 月取得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

    包敦安先生,中国籍,1974 年出生,民进党员,博士学历、副教授。曾任
青岛海尔集团销售经理,山东工商学院教师,烟台红壹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营销
总监、鲁东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2010 年起任鲁东大学教师,2015 年 5
月 2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包敦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包敦安
先生自 2015 年 4 月起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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