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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2019-05-0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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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本所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
司或公司)转来贵部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99 号《关于对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结合对泰和新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对年
报问询函中要求我们发表意见的事项,逐一说明如下:


    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1.56 亿元,同比上升 56.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98 亿元,同比下降 67.99%,
且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请结合实际情况分季度说明
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不一致且差异较大的具体
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说明】


    (1)分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 2018 全年分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18 年度合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1.13        6,450.43 4,102.21 1,512.21                             15,635.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62.03 -1,244.64 5,747.30                      -225.58                 9,839.11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不一致且差异较大的具
体原因
    1)报告期内整体差异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变动差异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净利润                                                               14,988.6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904.7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0,779.24
    无形资产摊销                                                        226.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2.6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51.86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155.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1,28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816.30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635.1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31,667.3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4,549.9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6,672.47
    其他                                                             -6,25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9.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原因主要为 2018 年公司因氨纶产能扩
充,产量同比增长 73%,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数额同比上升 71%;同时,因氨纶行情较
差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试生产
等原因,氨纶产量大于销量,销量同比增幅仅为 37%,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数额增幅同
比仅增长 27%。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
异是因公司正常经营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剔除上述影响因素,公司 2018 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变化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不同季度变动幅度不一致且差异较大的原因


    第一季度,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
规模相对稳定,新增应付票据的使用量,减少了现金支付比例,从而使得第一季度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
       第二季度,芳纶业务量价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916.95 万元,环比上涨
27.79%;净利润 6,450.43 万元,环比上涨 80.63%。同时,2017 年设立的宁东泰和新材
从事氨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于 2018 年第二季度全面投产,氨纶业务产能全面释放,
原材料的采购额增加 7,191.37 万元。虽然公司芳纶销售额增加,但由于销售和回款之
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所以总体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


       第三季度,氨纶主原料价格维持高位运行,而氨纶价格延续单边弱势下跌,业内企
业盈利压力普遍上升;芳纶由于供应偏紧、需求增长,行业供需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进
入供不应求的局面,同时受到原料成本上涨的推动,芳纶价格持续上涨,盈利情况不断
改善。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7,350.19 万元,环比上涨 2.56%;净利润 4,102.21
万元,环比下降 36.40%,第二季度芳纶销量带来的回款增加,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747.30 万元,高于净利润。


       第四季度,因确认存货跌价等原因,公司实现净利润 1,512.21 万元,环比下降
63.14%;因宁东泰和新材产量逐步提升并趋于稳定,导致四季度原材料采购的现金支出
增加,因新增产能实现销售及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采购现金支付比例高于销售收
款现金回款比例,从而使得四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为-225.58 万元。


       【会计师核查】


       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


       (2)获取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及相关基础资料,检查现金流量表的内容、结构、
列示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将基础资料中的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
注、账册凭证、辅助账簿等核对相符;


       (3)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并对各项目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测算数
据与公司未审数据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作出适当调整,以确保各项目数据列示的准确
性;


       (4)复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项目以及与现金流量表补
充资料的勾稽关系,将主表与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核对相符;


       (5)比较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以前年度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趋势及变动原
因;


       (6)检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列报是否恰当。


                                        3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同比变动
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合理,公司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问题 2、年报显示,你公司氨纶丝的毛利率为 2.21%,同比下降 8.72%;芳纶丝的
毛利率为 37.41%,同比上升 11.89%。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产品价格、成本、
产销量等因素,说明上述两项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公司说明】


    (1)同行业公司情况


    2018 年底国内氨纶产能达到 78.6 万吨,同比增长约 11%;需求量 58.5 万吨,同比
增长约 10%。虽然下游需求维持两位数增长,但由于新增产能相对较多,落后产能退出
较少,供大于求的问题仍然突出,行业维持弱势下行调整,价格跌幅较为明显,行业利
润比 2017 年出现下降;另一方面,行业内部的洗牌升级继续,龙头企业的扩产加速,
而中东部老旧装置的减停量逐步增加,部分小装置淘汰,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在已公告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华峰氨纶的氨纶业务毛利率为
22.64%,同比上升 2.18%;新乡化纤氨纶业务毛利率为 9.56%,同比下降 2.81%。因为宁
东泰和新材试生产,与同行不具可比性。芳纶业务暂没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可比数据。


    公司氨纶业务毛利率为 2.21%,同比下降 8.72%,主要受宁东泰和新材影响。报告
期内,公司新增宁东泰和新材,处于试生产阶段,毛利为负数。烟台本部动力成本高,
厂区所在地划为禁煤区,现天然气替代煤,成本大幅提升,毛利率低于部分同行。


    芳纶方面,市场供应偏紧、需求增长,同时受到原料成本上涨的推动,芳纶销售价
格持续上涨,生产线满负荷运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量、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导
致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大幅上升。


    (2)产销、产品价格及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氨纶产量同比增长 73%,销量同比增长 37%,芳纶产量同比增长 43%,销
量同比增长 37%。


    本年氨纶平均单价较去年同期下降 1.47%,主要原因是宁东泰和新材生产线投产,
                                      4
试用阶段产品质量不稳定,拉低平均单价。氨纶平均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涨 8.17%,
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宁东泰和新材产能未充分释放,单位固定成本较高。


    本年芳纶平均单价较去年同期上涨 13.76%;芳纶平均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
4.41%。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本年生产效率提高。


    【会计师核查】


    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
货单、发票等信息进行核对,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
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
的准确性;


    (4)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
对,并查询海关报关信息,核实出口收入的真实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
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氨纶丝和芳纶丝两项业务收入及成本的确认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说明的毛利率变动原因符合同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问题 4、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791.94 万元,同比上升 186.17%,
其中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26.32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评估方式、主要假设、确认依据等因素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合理性,并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说明】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方式、主要假设、确认依据

                                       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
予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按照税法规定
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合理性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791.94 万元,较年初增加 1,816.30
万元,同比上升 186.17%,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26.32
万元,以及环保设备抵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71.10 万元。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567.49            559.26      2,475.89            381.3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853.38            209.94        997.92            211.54
应付职工薪酬                2,268.72            363.34      2,005.67            333.93
预提费用                      255.52             61.97        261.21             48.78
可弥补亏损                  6,175.44            926.32
环保设备抵免                6,711.05            671.10
           合计            19,831.59          2,791.94      5,740.70            975.64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
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
应交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
                                          6
    1)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26.32 万元,系宁东泰和新材确认。宁东泰
和新材 2017 年设立,于 2018 年第二季度全面投产,尚处于试生产阶段,报告期内亏损
额较大。根据其生产情况,结合市场因素,对宁东泰和新材预计未来期间盈利情况进行
判断,预计未来四年利润总额至少 15,000 万元以上,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亏
损,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环保设备抵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71.10 万元,系宁东泰和新材确认。依据
财税[2008]4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
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
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
5 个纳税年度。宁东泰和新材本年亏损,按照上述规定环保设备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应纳
税额 671.10 万元,向以后年度结转,预计未来四年实现利润总额至少 15,000 万元以上,
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抵扣环保设备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师核查】


    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检查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相关资料;


    (2)执行了分析性复核及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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