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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11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8-00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

内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5:00-2018 年 1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 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2
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6:30 点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19 日-1 月 25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敏

       联系电话:0512-58913056

       传     真:0512-58683105

       邮政编码:215618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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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5

    2、投票简称:“海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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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海陆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     √

             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

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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