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8-056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2018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元生
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5 名,代表股份数 176,051,28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02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6,040,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0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1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
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
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卢氏县瑞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040,58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9%;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吴哲、金科律师对大会的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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