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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2019-04-2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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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于北方                 陆文龙                冯晓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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