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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号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 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鉴于
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
                                     1
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5、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
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
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 2019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将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度可
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新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
响,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属于合理变
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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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前
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
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
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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