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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邹雪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作如下 2018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
    1、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购买
资产)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


    (6)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豁免承诺事项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 2018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经检
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
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司会计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户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定价公平,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
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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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邹雪峰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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