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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钱仁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钱
       仁清先生告知函。其于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200,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350,000 股,合计出售 2,5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842,271,055 股)的 0.302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9 年 5 月 6 日                 4.74       1,200,000    0.1425%
钱仁清
            大宗交易      2019 年 5 月 8 日                 4.47       1,350,000    0.1603%
合计                                                                   2,550,000    0.3028%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仁清以资产认购
       而取得公司股份 25,344,688 股。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按照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钱仁清合计持有 50,916,765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842,271,055 股)的比例为 6.05%。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钱仁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含本次减持)10,054,500 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842,271,055 股)的比例为 1.1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钱仁清                             股数(股)       占总股数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数比例

                                                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412,265         5.1542% 40,862,265            4.8514%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钱仁清在资产重组(详见 2015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时承诺:本次海陆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钱仁清等 19 名自然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海陆重工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12 个月之后,在盈利承诺期内若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
承诺但履行完毕盈利补偿,按照下表所示比例分三期解禁可转让股份。

  序号            名称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            钱仁清            30%              30%               40%

    第一期应在股份上市之日满12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应在股份上市之日满24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除限售;
    第三期应在股份上市之日满36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除限售。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截止2018年11月2日,本次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2018年
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承诺
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钱仁清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四、备查文件
钱仁清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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