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
路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2、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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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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