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兆新股份 股票代码 002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红英 王云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 办公地址 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 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 电话 0755-86922889 0755-86922886 电子信箱 dongsh@rainbowvc.com dongsh@rainbowvc.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9,264,280.24 356,402,581.53 -1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162,142.19 69,104,024.62 -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505,595.40 30,607,146.79 78.08% 益的净利润(元) 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8,927,789.41 34,931,375.40 9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7.90% -5.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44,513,583.61 3,349,493,948.49 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87,570,074.03 2,218,528,525.44 -1.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9,17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7% 502,085,502 0 质押 501,895,000 陈永弟 境内自然人 26.26% 494,406,779 489,007,100 质押 494,007,100 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5% 121,427,844 121,427,844 质押 121,427,844 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 其他 1.91% 35,918,055 0 升 1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5% 17,922,928 17,922,928 质押 17,922,928 (有限合伙) 张恋惠 境内自然人 0.14% 2,680,000 0 李亚波 境内自然人 0.13% 2,476,700 0 施华昀 境内自然人 0.11% 2,100,000 0 徐浩 境内自然人 0.11% 1,991,024 0 马楚斌 境内自然人 0.10% 1,865,000 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 陈永弟先生及其配偶沈少玲女士共同投资设立,上述两名股东存在 关联关系,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升 1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为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账户;深圳市前海新旺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部分高管、核心员工合伙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李亚波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476,700 股; 股东施华昀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徐浩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1,991,024 股; 股东马楚斌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65,000 股。 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926.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713.83 万元,降幅 18.8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6.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94.19 万元,降幅 8.60%;其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50.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389.84 万元,涨幅 78.08%。 公司始终围绕未来的发展战略,转变创新思维模式和创新商业模式,确保主营业务优化升级和持续增 长,新兴产业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在新能源光伏电站方面:已并网的项目重点抓发电质量;已开工项目重点抓紧在今年全部完成验 收并网;今年开工项目重点抓今年底验收并网;加大已发电优质项目并购。 2、在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电站方面: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是一线城市,争取投资运营 100 个集中式、 智能化微网大型充电站,拥有自主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形成适度超前、车桩联动、直流快充为主、 智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充电基础设施+互联网”、并基于电力微波 PLC 车桩互联的快速充电站系统。 3、在智慧停车服务平台+运营方面:公司将“智慧停车”做为新的投资方向和业务重点,致力于智慧 停车产业以解决城市的“停车难”问题,聚焦于“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运营 管理”等业务领域,以“互联网+停车场”的模式盘活城市停车资源的存量、以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 运营管理、老旧社区停车场的建设与改造以增加城市停车位的增量,将公司打造为国内领先的城市级智慧 停车综合服务运营商。 4、在能效型储能技术方面:继续拓展锌溴储能电池模块及系统的销售业务,同时,针对光伏电站“弃 光”市场推出储能调峰解决方案以提高光伏并网率及稳定性;针对电力调频市场推出储能调频解决方案; 针对工业用电大户推出储能“光伏+储能”的解决方案,帮助用户提高新能源使用率,削峰填谷降低电费 的目的;针对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服务;并开展以储能为核心技术的“互联网+智慧 能源”的解决方案。 5、在精细化工行业方面:紧紧围绕公司的同心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加快老业务环保型升级和持续增 长,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将健康家居装饰与互联网营销有机结合,完善以核心产品带动关联产品和关 联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以技术创新,实现公司精细化工板块的产品由工业品领域 延伸至民用品领域的转变,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生物基降解材料业务方面:继续落实执行国家生物基材料专项,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深圳城 市应用示范项目,重点跟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物降解地膜试验及推广应用,争取尽快向市场推广应用, 跟进生物基材料与普通化石基塑料复合改性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储能设施、LED 光电及家用电器等 领域,扩大生物基材料市场。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 ,会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根据国家财务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 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政府补助按新准则执行: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将收到的政府贴息直接冲减借款费用。 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合肥永聚本报告期收购1家全资子公司,并于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