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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8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
二路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表决
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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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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