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丛)2019-04-2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公司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尽可能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本人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5 2
次数
现场参会 通讯表决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1 4 0 0 1
注:本人于2018年9月14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2018年,本人对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仔细审阅了相关资
料,会议中参与讨论,谨慎表决,均投了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
论,取得共识,并一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18 年 9 月 第五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14 日 第一次会议
2 2018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
月 16 日 第三次会议 《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
见》
2018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
3
月8日 第四次会议 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
4 《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独立意见》
月 18 日 第五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一名新加入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实
地现场考察,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
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特别是石岩厂区搬迁及申报城市更新计划、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委托贷款
融资等重大事项,认真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
本人建议公司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拓宽融资渠道,注意项目投资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其他事项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在本人2018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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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 丛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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