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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 0425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专项审核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14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 0425 号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
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兆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兆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1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24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彩
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不超过 156,339,500 股。公司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6,339,468 股,每股发行
价格 9.7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528,999,997.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7,722,339.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21,277,657.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到位,
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070002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521,277,657.5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42,258,250.5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951,000.00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079,562,000.00
               本年度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8,858.90
   减:项目完结销户利息结余转入一般账户
                                                                         36,579,644.43
   加:累计募集资金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收入
                                                                         15,450,192.5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
    注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更名为“深圳
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为 558,247,939.17 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收入
22,715,253.4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3,951,000.00 元,归还暂时补流募集资 金
618,000,000.00 元,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79,562,000.00 元,账户期
末余额为 15,450,192.5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
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016 年 6 月,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攀枝花
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君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公司将“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变更为已并网“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及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8 月,公司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变更为“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伏发电站项目”,公司及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2 月,公司将“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
期)项目”变更为“浙江 24.6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华市
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兆晟”)、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
乌永聚”)、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兆晟”)、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兰溪永晟”)分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金华兆晟、义
乌永聚、新昌兆晟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开设了专户,兰溪永晟在上海浦东

                                              4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开设了专户),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金华兆晟、义乌永聚、新
昌兆晟、兰溪永晟分别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各项目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公司将公司控股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国
胜”)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肥西国
胜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肥西国胜已与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18 年 6 月,公司将在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和“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
“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
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0 月,公司将存放用于“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户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变更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活期户   5840000010120100233317                   574.6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活期户   8110301012700248461              7,186,792.05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                 活期户   10885000000034630                1,318,457.85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                 活期户   10885000000034629                4,239,657.47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                 活期户   10885000000034641                1,318,457.85

浦发银行南山支行                 活期户   79090078801500000168             1,385,806.40

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             活期户   9550880006511700112                      446.37

                                                                          15,450,192.59
             合计


                                          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6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2,127.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351.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373.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225.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5.9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调整后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预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4)=(3)/(2)                                计效益
                                                                  (1)            (2)                         金额(3)                             期         效益                       重大变化
                                      变更)

1、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是          60,000.00    61,889.75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2、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             -            -

 2.1 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
                                        是          13,333.33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
 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       是          13,333.33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期)
 2.3 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
 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       是          13,333.34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期)

3、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        -             -            -

  3.1 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
                                        是          15,333.33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 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        是          15,333.33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期)
  3.3 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        是          15,333.34         0.00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期)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6,127.77     6,127.77      6,127.77                 -     6,142.23             100.24      已完成        -           不适用        否

5、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
                                        否                  -    13,443.58     13,443.58                 -    13,455.88             100.09      已并网       1,523.75       是          否
电项目



                                                                                              7
6、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
                                         否                  -    12,900.00    12,900.00         81.60     12,208.01    94.64   已并网          811.03        是         否
伏 发电站项目

7、浙江 24.6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                    -        -

7.1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否                  -      992.00       992.00         590.71       860.71     86.77   已并网              69.36    是          否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2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否                  -     8,990.00     8,990.00       6,414.77     8,854.77    98.50   已并网          510.52       是          否
14.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3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否                  -     4,309.00     4,309.00       2,717.31     3,887.31    90.21   已并网          432.89       是          否
6.9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4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否                  -      992.00       992.00         590.71       860.71     86.77   已并网               1.68    是          否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8、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
                                         是                  -    42,483.67         0.00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项目

9、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            -   104,373.42   107,956.20     107,956.20   103.43   已完成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2,127.77   152,127.77   152,127.77   118,351.30     154,225.82        -                 3,349.23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合计                                 152,127.77   152,127.77   152,127.77   118,351.30     154,225.82                          3,349.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1、 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光伏发电实施控指标、降补贴的新政,对整个光
                                      伏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受光伏新政的影响,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且公司暂时未有好的项目来承接;在当前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众多民
                                      营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萎缩、资金成本上升、信用风险增加等问题,公司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一员,公司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 年 12 月 8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1、“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由于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
                                      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2017 年 8 月

                                                                                           8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4 日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
收购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的“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
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已并网的“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伏发电站项目”。
    2.2、“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三期)”均为“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建项目,
由于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剩余 80%股权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中在建的“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
目”。
    3、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1、“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由于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且目
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快地产生
经济效益,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攀枝花市
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已并网的“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
         3.2、“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为“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由于浙江地区大力推动发展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提供一定的地方补贴扶持政策,为提高项目投资收益,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变更为“浙江 24.6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兰溪市永
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4.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6.9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成。
         3.3、“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为“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由于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
站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暨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剩余 80%股权的议案》,将在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4、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9
                         2018 年以来,碳酸锂等锂盐价格出现持续下降,根据 wind 数据,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国产电池级碳酸锂价格较年初最高价格下降了 51.52%。锂盐价格
                         的持续下降,对锂电材料行业企业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当前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众多民营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萎缩、资金成本上升、信用风险增
                         加等问题,公司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一员,公司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上海
                         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攀枝花市
                         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由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变为河南省驻马
                         店市遂平嵖岈山镇。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的“合肥市肥西县花
                         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已并网的“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伏发电站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花岗镇河光村变为江西吉安市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村。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变更为“浙江 24.6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地点变更情况        该项目由“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4.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义乌市永聚新能源
                         有限公司 6.9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成,实施地点由攀枝花市变为浙江省金华市、
                         兰溪市、义乌市、绍兴市。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剩余 80%股权的议案》,将在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攀
                         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攀枝花市变为
                         上海市。
                             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并
                         将上述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上海市变为深圳市。

                                                                           10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中的“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
                               收购股权。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中的“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已并网的“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伏发电站项目”,实施
                               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收购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方式调整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剩余 80%股权的议案》,将在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攀
                               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收购股
                               权。
                                      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并
                               将上述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收购股权变更为永久补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1,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61,8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金情况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7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已完结,其实施主体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销户时,结算出的利息收入 148,858.90 元转入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一般账户——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1
附表 2: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1)           总额(2)                            (3)         (4)=(3)/(2)           期
                                                                                                                                                                                                     变化

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   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13,443.58         13,443.58                 -      13,455.88          100.09          已并网       1,523.75      是         否
发电项目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12,900.00         12,900.00          81.60         12,208.01             94.64        已并网         811.03      是         否
光伏发电站项目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浙江 24.6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                 -               -                -               -                  -                        -           -
目
1、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992.00        992.00          590.71            860.71             86.77        已并网          69.36      是         否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8,990.00          8,990.00       6,414.77          8,854.77             98.50        已并网         510.52      是         否
14.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3、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4,309.00          4,309.00       2,717.31          3,887.31             90.21        已并网         432.89      是         否
6.9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992.00        992.00          590.71            860.71             86.77        已并网           1.68      是         否
1.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三
                                                                          42,483.67                   -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是
权项目                           期)、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
                                                                                           104,373.42     107,956.20        107,956.20          103.43          已完成              -   不适用        否
目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84,110.25        146,000.00     118,351.30        148,083.59                                       3,349.23
             合计


                                                                                                     12
                                 一、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变更原因:“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四川 6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由于该项目尚未开工
                             建设,且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公司谨慎研究,决定直接收购已并网的“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原“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再投资建设。
                                 2、决策程序: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变更原因: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在不断调整,使得尚未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直接收购已并网的“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原“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
                             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再投资建设。
                                 2、决策程序: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露情况说明
                                 三、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分具体募投项目)
                                 1、变更原因:由于浙江地区大力推动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提供一定的地方补贴扶持政策,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
                             将“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变更为“浙江 24.6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攀枝花市林光互补
                             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将不再投资建设。
                                 2、决策程序: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三期)、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三期)
                                 1、变更原因:由于目前国家对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使得尚未开工建设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提升公司整体盈
                             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三期)”
                             以及“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2、决策程序: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13
                                五、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
                                1、变更原因: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光伏发电实施控指标、降补贴
                           的新政,对整个光伏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受光伏新政的影响,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且公司暂时未有好的项目来承接;2018 年以来,碳酸锂
                           等锂盐价格出现持续下降,根据 wind 数据,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国产电池级碳酸锂价格较年初最高价格下降了 51.52%,锂盐价格的持续下降,对锂
                           电材料行业企业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当前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众多民营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萎缩、资金成本上升、信用风险增加等问题,公司
                           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一员,公司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终止“浙江 8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
                           司 80%股权项目”,并将上述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决策程序: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