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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的进展公告2019-07-19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陈永弟、
沈少玲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
团”)与高雅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
山法院”)要求公司暂停向彩虹集团、陈永弟支付 2017 年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30,540,554 元,由于公司已支付且未能按南山法院要求追回款项,南山法院向公
司作出(2019)粤 0305 执 369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扣公司名
下存款或提取收入人民币 30,540,554 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等值财产,目前南山法
院已按照前述裁定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合计人民币 30,540,554 元。具体详见公
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及
被冻结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向南山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19)
粤 0305 执 369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并终止(2019)粤
0305 执 3695 号案件中对公司的强制执行。
    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南山法院(2019)粤 0305 执异 229 号《执行
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请求。
    对于上述裁定结果,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执
行异议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 0305 执异 229 号《执行
裁定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 0305 执 369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及(2019)粤 0305 执 3695 号《执行裁定书》,请求裁定公司无
需在未追回现金红利人民币 30,540,554 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高雅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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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正与彩虹集团、陈永弟及法院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追回上述被划扣资金,并
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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