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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 10:0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
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方式
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4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股东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融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提请召开股东
大 会 的 通 知 的 公 告 》 及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陈实、肖土盛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独立董事和监事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职,相关情况上市公司也已充分披
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存在因为前述罢免事宜而未尽职情况。本次提议事项与事
实不符,反对将该议案其提交股东大会。
    董事翟建峰未作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
视为弃权。
    关于上述股东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的事项,独立董事王
丛、李长霞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肖土盛发表了不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4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陈实、肖土盛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独立董事和监事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职,相关情况上市公司也已充分披
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存在因为前述罢免事宜而未尽职情况。本次提议事项与事
实不符,反对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董事翟建峰未作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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