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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8-014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利尔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一、收到提案的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

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久远集团提请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

于公司 2015-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

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1-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的久远集团,现持有公司 27.36%的股份,且其提案内容未

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

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2 月 1 日

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二、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现就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7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 15:00


                              -2-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9、《关于公司 2015-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明细表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7 经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 8、9 经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4-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17 年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关于公司 2015-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
   9.00                                                      √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表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9: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5-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6-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




                             -7-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8 年 2 月 27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
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0 -
3.00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17 年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8.00                                          √
                      告》
       《关于公司 2015-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
9.00   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表的议     √
                       案》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