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8-07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 司 以 募 集 资金

69,215.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21 号”《关于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 2018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2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852,000,000.00 元,期限为 6 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

关 费 用 7,490,402.49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的 净 额 为

844,509,597.51 元。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

全部汇入公司账户,并出具了 XYZH/2018CDA30331 号《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广安分行以及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1                                                   55,000.00          39,500.00
       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
 2                                                   29,100.00          19,700.00
       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
 3                                                   35,000.00          26,000.00
       施建设项目
                      合计                          119,100.00          85,2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

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

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
                                          2
       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0,946.19 万元,其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0,641.05 万元、自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金额为 80,305.14 万元。公司拟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 69,215.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董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拟利用募    事会决议公   议公告日后至 2018      本次可置
序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告日前以自   年 10 月 20 日期间以   换的募集
号                                    总额
                                                   资金额    筹资金预先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
1                                   55,000.00    39,500.00    7,005.49         49,695.64         39,500.00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
2                                   29,100.00    19,700.00        -             6,848.86           6,693.50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
3                                   35,000.00    26,000.00    3,635.56         23,760.64         23,021.64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合计                   119,100.00   85,200.00    10,641.05        80,305.14         69,215.15

            注:上表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

       进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

       发展利益需要。

                                                      3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0,305.14 万

元,现公司拟对该等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

额为 69,215.15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69,215.15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现公司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4
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且置换程序符合监管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9,215.15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则的要求,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5
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利尔化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确认,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利尔化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CDA30336),认为;利尔化学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


                                 6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10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