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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升达: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李玉周)(更新后)2019-05-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一八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2018 年度先后给公司发问询函二次,督促建议函一次,了解公司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妥善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完善内部控
     制,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和管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我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我参加了 4 次。
     2018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两次缺席

        李玉周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0 次,无缺席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发表
序号       时间                         事项                       董事会会议届次    意见
                                                                                     类型
         2018 年 1   提名王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                                                                  四届三十三次     同意
          月 19 日   董事候选人。
         2018 年 4   1.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公司关联方资
 2                                                                  四届三十六次     同意
          月 25 日   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1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6.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3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四届三十八次   同意
       月 14 日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18 年 6   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4                                                          四届三十九次   同意
       月 29 日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
      2018 年 8
5                 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独立    四届四十次    同意
      月2日
                  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
      2018 年 8
6                 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独立   四届四十一次   同意
      月 16 日
                  意见
                  1. 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2.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7
      月 28 日       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8                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独立意见            四届四十三次   同意
      月 23 日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
      2018 年 12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                                                          四届四十四次   同意
      月 11 日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东利

    益的影响,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落实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2、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情况。2018 年度先后给公司发问询函二次,督

促建议函一次,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和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核实大股东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严格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

提升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持续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1) 2018 年 6 月 7 日发问询函,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回复。

    (2)2018 年 6 月 28 日发问询函, 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回复。

    (3)2018 年 10 月 12 日发督促建议函。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相关定期报告、公司内审部门各期工作报告等事宜。

    2、2018 年度,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相关会议,

与其他委员一起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

    五、2018 年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积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调查累计天数

              李玉周                                  11 天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719330373@qq.com

                           报告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周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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