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通航: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24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了连带
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是否为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额 行完毕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2016 年 12
蓝海实业有限 2017 年 04 2016 年 12 月 连带责任保 月 14 日至
4000 3,500 否 否
公司 月 28 日 14 日 证 2019 年 09
月 20 日
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2,709.54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8%。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5]120 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3、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能有效地控制
对外担保的风险。
4、被担保方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阮 锋 梁锦棋 梁彤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