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1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拓维
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会前收到了公
司提交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该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能
力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是各合
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倪正东先生作为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同时需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成从武 许长龙
张 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