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拓维
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事项,就《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能
力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是各合
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
倪正东先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同时需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成从武 许长龙
张 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